学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现将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2019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按在校毕业生总数的6%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生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仁厚善良,乐于助人;
(3)诚实守信,无考试舞弊、拖欠学费及住宿费等行为;
(4)积极参加宿舍文明创建和各项集体活动;
(5)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6)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答辩成绩优秀;
(7)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优先评选:
(1)曾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3)积极参加实习、见习,具有较高的就业素质和较强的就业能力,已就业并提交了就业材率;
(4)能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积极志愿到农村、基层或者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者、自主创业者、服兵役复学者等。
3.评选办法:按照2016版《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进行。
4.各学院按上述条件和比例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不足6%的,按实际人数上报。
三、评选程序
1.4月22日-4月26日,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后,提名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学院进行审核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4月29日-5月3日,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各学院要将评选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5月5日-5月9日,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武汉商贸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形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报告,于2019年5月9日前将纸质版登记表和电子版汇总表报学工处。联系人:何平,联系电话:15377500712。
4.学校于2019年5月17日前审核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发布。
5.根据学校审核批准情况,各学院要建立优秀毕业生专项档案,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院系校友联系机制,定期与校友取得联络,关注校友动态。
6.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优秀毕业生为契机,在全院借助毕业生典礼或其他形式开展一次表彰活动,激励和引导学生励志图强,并将相关动态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四、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展示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成果,是向用人单位和社会推荐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此次评选由学工处牵头,各学院密切配合。评选工作中,各学院要规范流程,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除取消评选资格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武汉商贸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https://news.whicu.com/uploadfile/2020/0513/20200513092129619.docx
https://news.whicu.com/uploadfile/2020/0513/20200513092130951.docx
https://news.whicu.com/uploadfile/2020/0513/202005130921305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