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开始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有:湖北、重庆、陕西、甘肃、江苏。2007年8月27日,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公布了具体细则。
一、申请该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给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别家庭、 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二、申请该贷款的学生为当年新录取的学生应提供的资料:
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三、申请该贷款的学生为往届在校生应提供的资料:
1、所在高校出具的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四、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10、其他贫困家庭。
五、学校协助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流程如下:
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当地办理,学校需为在校生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学生所在学院为在校生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凭学院开具的证明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即可。
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较低且办理程序简单,能让广大的贫困生不再为学费发愁,希望我校贫困生能根据国家政策,及时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