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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阅读次数:

学校各单位 :

为了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2023全日制毕业生

2.评选比例:按在校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生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仁厚善良,乐于助人;

(3)诚实守信,无考试舞弊、拖欠学费及住宿费等行为;

(4)积极参加宿舍文明创建和各项集体活动;

(5)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

(6)毕业实习答辩成绩优秀;

(7)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8)树立正确就业择业观,已就业或积极投入就业。

2.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优先评选:

1)曾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3)积极参加实习、见习,具有较高的就业素质和较强的就业能力,已就业并提交了就业材料;

(4)能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积极志愿到农村、基层或者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者、自主创业者、服兵役复学者等

(5)积极参加创业培训(SIYB)并考核合格。

3. 各学院按上述条件和比例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不足5%的,按实际人数上报。

三、评选程序

1.410日-416日,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后,提名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学院进行审核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417日-421日,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各学院要将评选结果进行为期5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422日-426日,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武汉商贸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形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报告,于2023426日前将纸质版登记表和电子版汇总表报学工处。联系人:邹亚平,联系电话:027-65523270

4.学校于2023510日前审核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发布。

5.根据学校审核批准情况,各学院要建立优秀毕业生专项档案,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学院校友联系机制,定期与校友取得联络,关注校友动态。

6.各学院要以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为契机,在全院借助网络或其他形式开展一次表彰活动,激励和引导全体在校生学生励志图强,并将相关动态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四、评选奖励

经学校审核通过的优秀毕业生,每人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一份。

五、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展示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成果,是向用人单位和社会推荐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此次评选由学工处牵头,各学院密切配合。评选工作中,各学院要规范流程,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除取消评选资格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武汉商贸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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