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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人员咨询返校事宜的通知(第12号)
发布时间:2020-03-15   阅读次数:

学校各单位、校内居民:

针对部分校内教职工和住户咨询希望返回学校事宜,现给予统一回复,希望各单位广而告之:

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尚未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学通知、武汉市封锁措施尚未解除、学校尚未发布返校通知之前,所有师生员工一律不得擅自返校。目前非在校的教职工,请继续自觉遵守当地的防控要求,按要求开展好网络教学和网络办公,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做好志愿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校内租户住户,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确需回校居住的,必须落实湖北省、武汉市防控指挥部在外人员返汉有关通告和其他有关文件的审批要求。同时履行以下手续方可回校居住:

1.提供本单位工作证明;

2.提供所在社区或医疗机构、疾控部门开具的健康证明;

3.提前3天向学校防控指挥部综合值班人员报备(总值班室:027-81627273),提交个人申请(说明返校原因,个人签字后通过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版),经学校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

4.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校内疫情防控工作。返校后要在所(租)居住房间自行隔离14天,14天后按封校管控要求居住,原则上不允许外出;

5.符合以上条件可在320日后返校居住。

三、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将劝返,并视情况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保卫处要继续加强校门管理,落实人员、车辆进校查验制度,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进行劝返,并登记上报师生基本信息。

五、根据教育部错峰开学的工作要求,学校将根据全国、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前向广大师生员工发布开学返校通知,明确开学返校时间、程序等事项。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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