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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工部(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9-03-06   阅读次数:

学工部(处)作为学校管理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现设有一委、六个科室、两个中心,即:校团委、学生事务管理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活动科、学籍管理科、学生公寓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学工处负责制订全校学生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岗位职责,制订全校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学生注册工作,操行评定,档案管理;做好就业指导,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的办理和就业率的统计工作;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指导工作;做好军训工作;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管人员以及先进集体,文明寝室和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与表彰工作;抓好学生公寓“五进”工作、寝室文化建设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学校学生会工作和社团工作指导;指导各院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处理各院系之间学生中偶发事件;抓好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负责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和学生活动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学生奖助贷学金和困难补贴的审核工作;抓好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团委负责制订全校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团干部的培养、教育、指导,帮助团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团校的建设;开展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负责优秀团员、优秀干部的评选和表彰,做好对违纪团员的处理工作;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促进其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营造高品味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援助服务活动;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完成其他工作。

 

学工处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生事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行为等方面的管理规范;

 

2、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学生基础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学风;

 

3、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等的评比表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其他一些有关学生的表彰工作;

 

4、组织进行校风校纪的检查、查处违纪事件,检查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文明寝室的达标评比活动;

 

5、负责全校特困生的确定、登记、统计、审核以及特困生状况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包括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贫困生生活补助费的评审发放等工作;

 

7、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承担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校内协调报送工作,做好学生意外伤害的理赔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校徽和学生证的管理、发放、回收、补办工作;

 

9、负责制定和修订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各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参加勤工助学人员岗位设置的审定和报酬的审核、发放工作;

 

10、负责全校学生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对全校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常规性调查,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定期向上级汇报;

 

3、负责我校全学分教学计划中关于学生素质教育部分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学生早操出操情况的检查,做好晨练晨读课程的管理,做好“魅力人文”系列讲座的管理;

 

4、负责全校学生的操行评定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5、负责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优秀主题班会的评选工作;

 

6、负责国防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工作和具体实施,做好学生军训工作的总结和上报工作;

 

7、负责全校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培训、常规工作考核和月工作量的审核报送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组织班主任工作研讨会,交流成果和经验,开展评选表彰优秀班主任和学生工作优秀论文活动;

 

9、负责学工口政工队伍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统计,配合人力资源部和各学院对于辅导员、班主任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学籍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保管全校档案管理,包括在校学生档案及历届毕业生遗留在校的档案和被录取而未报到的新生档案;

 

2、负责全校学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存放和管理;

 

3、负责全校学生在校内的注册和在省教育厅学生处的学籍注册工作;

 

4、负责全院学生有关奖惩材料的归档工作,保证学生档案材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5、负责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以及开除学籍等学籍异动档案的复核、变更和登记工作;

 

6、及时准确地向省厅报送应届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负责毕业生学历证书办理和发放工作;

 

7、指导各院系做好学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生活动科工作职责

 

1、全校学生课外活动制度建设和计划制定,活动的组织以及活动成果的展示;

 

2、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对于院系学生活动的指导;

 

3、学生课外活动设施设备的添置、使用、维修和管理;学生活动的经费申报、使用、管理和报销;

 

4、负责学生活动系列学生干部的选拔、教育、使用、考核;

 

5、负责学生活动理论研讨,工作创新和成果报到;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生公寓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公寓学生住宿房源分配和日常管理;

 

2、协助制订、修订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学生公寓建档工作;

 

3、学生公寓楼栋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

 

4、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

 

5、组织公寓文化建设,指导文明卫生学习型寝室的创建活动;

 

6、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公寓的服务和维修工作。

 

六、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学工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公文的拟稿、送审、印发、传阅和报送;会议记录;负责处内周计划、月计划完成情况的协调、督查和每周各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汇总和整理;

 

2、负责日常事务,包括信件收发,来访接待,印刷填单、工作用餐、公务用车等;

 

3、负责处内考勤记载和汇总上报,人事考核,员工进入调出档案材料的归档、保管、收发及转递;

 

4、负责学校发文和院系往来公文管理;

 

5、负责处内固定资产登记和保管、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记账;

 

6、负责学工处网站建设,信息更新和管理;

 

7、负责迎评贯标的日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学生就业工作计划与实施办法;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生就业方案;

 

2、开展就业指导教育;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相关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料情况;

 

3、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4、负责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5、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

 

2、负责完成对专兼职辅导员的心理知识培训;

 

3、开展有益于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第二课堂活动;

 

4、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体心理咨询活动,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5、建立和维护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网站;

 

6、学生心理社团活动的指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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