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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作者:综合科 发布时间:2007-12-03  

各学院:
  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各省(市、自治区)一大批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来我校深造学习。为激励广大学生发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根据《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成绩优秀的新生予以表彰奖励。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在校2007级学生。
  二、评优依据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07版)。
  三、评选条件
  优秀新生奖学金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诚实守信,仁厚善良,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勤学好问;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3、进校后未受到过任何违纪处分;
  4、成绩优秀。高考换算成绩在我校录取的文科或理科新生中,居所当年进入我校就读的新生文科或理科的前十名;
  5、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6、进校后表现好,军训和上课出勤率均在95%以上。
  四、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优秀新生奖学金共评选20名,其中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4名,每人颁发奖金5000元;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8名,每人颁发奖金3000元;优秀新生奖学金三等奖获得者8名,每人颁发奖金1000元。
  五、评选日程安排
  1、11月26日至11月30日:各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上报学工处;
  2、12月1日至12月7日:学工处将评选初审结果在学校公布栏公示一周;
  3、12月上旬:学工处将公示没有异议的评选初审结果报校领导批准。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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