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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开招聘实习生的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各院系:
依据武职办[2005]17号文件,请按本院系毕业班总学生数的1/30推荐实习生。其它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辅助工作、学生管理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校在读毕业班学生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政治觉悟高,热爱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其中外语学院学生英语过四级,其他学院学生英语过三级;
3、有热情,有耐心,能够承担各项行政和学生管理辅导工作;
4、思路清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合作与创新,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
5、在校三年学杂费及相关费用均已交纳;
6、文字功底、管理协调能力、计算机水平等有一项较为突出的同学优先考虑;在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岗位及相关待遇
实习期间,根据具体实习岗位不同,月报酬为300~500元。
五、招聘办法(流程)
1、学工处发出招聘通知后,有意向的同学向本班班主任提交个人简历,由各毕业班班主任推荐本班符合条件学生,并组织填写《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实习生应聘申请表》,于11月18日前交所在院系学工干事;
2、各院学工干事于11月19日将相关应聘材料交学工处;
3、学工处在进行资格审查之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4、对笔试成绩优秀者进行面试。面试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由学工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联合组成考核录用工作小组进行;面试后,提出聘用预选人名单;
5、由学工处对外进行公示聘用预选人名单;
6、根据公示情况,由工作小组确定聘用实习生名单;由学工处将确定的聘用实习生名单报涂宏斌校长签批。
六、上岗时间
因实际工作需要,暂定上岗时间为12月1日。
                      
                             学工处              200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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