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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后期管理规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班后期管理,帮助毕业生全面提高素质,顺利走向工作岗位,特对毕业班学生做出如下要求和规定:
    1、 毕业生应抓紧在校期间的最后时间刻苦学习,拾遗补缺,全面完善自我,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为走上社会建立足够的知识、能力、思想和心理储备;
    2、 毕业生应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心理,提高就业技巧,多方联系就业渠道,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到能展示自身才华,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去;
    3、班团支部和党小组应号召和带领全班同学为母校做好事、义务劳动.对学校和学院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采取座谈会、联欢会等形式,表达同学们团结友爱、遵师爱校之情,并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文明离校活动;
     4、毕业生要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违纪者按照从严治校的精神加重处分。毕业生外出联系工作,须经有关方面批准,否则,不得参加所误课程的正常考试,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严禁酗酒斗殴、损坏公物,摔砸器具、燃烧衣物、宣泄取闹,滋事报复,一经发现即取消毕业资格,改为肄业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已办理离校手续的,由保卫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毕业班的党员和学生干部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辅导员和学院领导及学生会干部搞好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知情不报者,对在场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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