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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解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助学金管理,国家财政部驻鄂专员办和省教育厅将联合对全省各高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依据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湖北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在鄂高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调研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迎接此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内容和方式
2008年6月5日,省教育厅组织的检查组将到我校进行检查调研。内容及方式如下:
1、听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2、查看学校资助工作相关表格。了解学校是否开通“绿色通道”,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是否缓交学费、是否进行了资助,查看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有关表格;
3、根据学校奖助学金备案表随机抽取10-20名受助学金进行座谈,其中:国家奖学金1-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3-6名,国家助学金6-10名。了解学校奖助学金评审是否公开、公平、公正,了解享受各类资助政策的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受助资金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到学生手中,了解学校是否将国家资助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是否有抵充班费、是否有非贫困学生获得资助的问题。
4、深入学生寝室、学校食堂对学生进行访谈,了解学生对学校资助工作的反映。
5、通过查帐,切实了解资助金发放的过程和资金到位情况。
6、查看学校专职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二、各学院应做好的迎检准备工作
1、深入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应当做到学生人人知晓;国家资助资金的评审与发放过程,应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做到阳光操作。
2、做好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检。对学院奖助学金、贫困生补助款的评审、发放等项工作进行认真的梳理自查,将评审资料、发放签收的原始表格等由专人负责集中归档管理。
3、完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名单至今没有上报的,要及时报到学工处备案。
4、对前阶段资助金评审、发放工作中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学工处。
5、以上学院准备工作应在2008年5月30日前结束。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工处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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