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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学生德育素质测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各院(系):
  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决定本学期末在全校开展年度德育素质测评。德育素质测评是大学生自我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德育素质测评,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认知水平,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学生,促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本学年在全校开展年度德育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我校大学生德育素质测评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钟  原
  副组长:桂鹤年
  秘书长:王姣蓉
  成  员:王  力  贾先国   余慎武   董非波
      张汝桢   姚文剑   蒲德仲   陈世琴          
  2、各院(系)成立院(系)德育素质测评工作指导小组,其成员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学工干事、班主任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在学生班级成立德育素质测评小组,其成员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组成。
  二、指标体系:

大学生德育素质评价
德育 奖励分 处罚分
指标 政治思想表现 道德修养 集体观念 学习态度 劳动态度 卫生习惯 遵纪守法 活动获奖得分 违纪处罚扣分
项目满分 8 4 4 4 4 2 4 +10 -10

德育总分由七项内容构成,德育总分为30分。另加奖惩分±10分。
  德育素质总分=30±10分。其中,27~30分为“优秀” ,24~26分为“良” ,18~23分为“合格” ,18分以下为“不合格” 。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2。
  三、测评实施步骤:
   (一)、学年鉴定:
  1、自我小结: 学生本人对本学年表现进行个人小结,自我鉴定。
  2、班组评议: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由班级测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评议,写出班级评语。
  (二)测评鉴定:
  1、自我评定:按测评标准逐项事实求是地自我评分,累计得出自评分。
  2、互    评:由学生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按“测评” 标准执行。对每位学生的指标要素做出判别,评定分数,最后累计出互评分。
  3、班主任评分:由班主任按测评标准评分。
  4、测评综合分: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5、按班级公布测评结果。
  根据学校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精神,学校把大学生德育教育放在教育的首位,通过各种活动培养学生成人成才,德育测评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各院(系)要重视测评工作,认真组建班子开展工作,有针对性高效地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附:1、学生德育评价表  >>> 学生德育评价表A   >>> 学生德育评价表B

    2、学院德育统计表  >>> 院(系)德育测评统计表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工处
200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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