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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刘芳艳等大学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弘扬社会公德,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健康成才,我校决定于5月8日—6月30日在全校开展向刘芳艳同学等优秀大学生学习的活动。现将学习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学院充分利用校报、广播台、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平台,广泛深入地向学生宣传宫晓芳同学等先进典型事迹,把学习活动与弘扬传统美德、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在全校大力倡导奋发自强、顽强拼搏、百折不挠的精神,要把先进典型事迹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动教材,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引导学生见贤思齐,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营造积极上进的良好校风。 二、开展以学习刘芳艳同学等先进典型事迹的系列主题班会。开展主题班会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并写好班会设计方案。要认真做好班会过程记载,并作为5月份班主任绩效考核检查内容之一。各学院推选1—2个优秀的主题班会参加学校优秀主题班会评比。 三、活动结束后,每名学生写一篇心得体会交各学院。各学院要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深入讨论,对照检查自己,奋发努力,保持积极上进的心态,努力克服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困难,树立良好的学风。对优秀的心得体会材料,各学院可组织师生学习。 四、把学习活动与发现和宣传身边的先进事迹结合起来,要积极发现和总结本学院学生中的典型事例,形成文字材料后交学工处。 五、各学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开展一些具有本院特色的学习活动。各学院对本次学习活动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要注意发挥班委会、团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等组织的作用,把学习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际成效。各学院的典型事迹材料和优秀的学生心得体会、总结等材料和优秀主题班会材料于6月底交学工处。 学工处 200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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