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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学生德育测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学生德育测评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思想行为的教育和规范,现进行学生期末年度德育素质测评工作。德育素质测评是大学生自我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德育素质测评,提高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认知水平,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学生,促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德育素质测评采用学生自评、班委评、班主任审评、学院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班主任要组织各班学生认真进行评定,各学院加强管理督促。评定结束后,各班将德育学分考评表和考评成绩统计报学院审核后存入学生档案。班主任要将德育成绩记入学生期末成绩通知单。
各学院将各班学生德育成绩测评情况按照要求于2007年10月10日前统计上报学工处(以电子版形式上报)。为了做好2006-2007年度德育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德育测评的组织机构
1、成立我校大学生德育测评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钟克喜
副组长:桂鹤年 曾志华
成  员: 金正斌 贾先国  张亮国  高 林  张 抒  王世民  蒲德仲 高清荣
赵晓蓉 黄  明  张运生  张太望  陈世琴
2、各学院成立学院德育素质测评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院长或学工负责人担任组长、其成员由学工办主任、学工干事、班主任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在学生班级成立德育素质测评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其成员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组成。
二、德育测评具体实施步骤:
(1)由学工处组织、协调, 各学院党总支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生德育测评工作。
(2)班主任负责对学生德育行为考核量化打分。
(3)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学生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完成作业情况、尊师、服从管理等方面情况,并应及时将有关考核记录交班主任。
(4)学生对本学年表现进行个人总结,并按测评标准进行自我评定,累计得出自评分。
(5)由班委测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评议,写出班级评语,并按测评标准对每位学生进行的指标要素做出判别,评定分数,最后累计出互评分。
(6)班主任汇总评价积分表,计算出每位学生德育测评考核分数,并向全班公布。
(7)德育测评总分=30±10分,低于28分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8)毕业班学生德育学年总成绩不满18分者,不予毕业。此项事宜由本学院上报学工处审核,并报校领导审批。
   (9)担任学生会、团委、社团、班委、团支部干部的学生,德育行为考核成绩达标分应在28分以上,未达标者进行调整并由相应的组织教育强化。
  (10)当学年度被评校级文明寝室,其成员每人加2分;被评为学院级文明寝室,其成员每人加1分。
三、德育测评工作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重要过程,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好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为主、管理为辅、考核作为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根本目的。有针对性高效地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附件: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德育评价表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工处
                          200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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