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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了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发奋成才的积极性,养成大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大学生较高的综合素质,实现我校的培养目标,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指导思想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照定量与定性、记实与师生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规范、科学地评价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大学生努力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培养目标,展现个性、开发智力、拓展特长、发挥优势。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构体系和评分细则
(一) 结构体系: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素质拓展成绩四项构成。德育分占30%、智育分占40%、体育分占10%、素质拓展成绩占20% 。
(二)单项评分细则。单项评分对学生一学年来德、智、体、素质拓展方面进行逐项评分。
1、德育单项分:该项由七项内容构成,其中,27-30分为优,24-26分为良,18-23为中,18分以下为差。
2、智育单项分:该项由一学年成绩(不含体育成绩)综合评定为:

∑(课程考核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
智育单项分=——————————------- ×40%

 
 
3、体育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身体素质、课外活动和军事素质分构成,不同年级分值不同。
4、素质拓展成绩:由奖励分和处罚分组成。奖励分以每次活动主办单位出具的“行为认证单”、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为依据,处罚分以学校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处分文件为依据。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测评工作一般安排在新学年初进行,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和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测评工作在学校的统一布置下,由各院、系具体实施。各院、系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学生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7-10人组成),其成员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学生代表组成。
(三) 实施步骤
1、学年鉴定:
(1)自我小结:学生本人对上学年表现进行小结,自我鉴定。
(2)班组评议: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由班级测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评议,写出班级评语。
2、测评评分:
(1)自我评分:按测评标准逐项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分,累计得出自评分。
(2)互评:由各学生班测评工作小组按“综测”标准执行。对每位学生的指标要素做出判别。指派分数,最后累计加出互评分。
(3)班主任评分:由班主任按测评标准评分。
(4)测评综合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测评综合分= 互评分×50% +班主任评分×50%
5)按班级公布测评结果。
四、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附: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
(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素质拓展分)

项目
分类
序号
评分细则
最高分值
1-19 项 ) )     
互评
班主任
评分
 
育︵满分30分
政治思想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2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2
 
 
3
政治上进、思想进步
2
 
 
4
能够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2
 
 
道德修养
5
遵守社会公德、乐于助人、团结同学
2
 
 
6
勤俭节约、艰苦朴素
2
 
 
7
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4
 
 
集体观念
8
热爱集体、参加集体活动
2
 
 
9
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
 
 
学习态度
10
学习勤奋、认真刻苦
2
 
 
11
不旷课、不迟到、早退
2
 
 
卫生
习惯
12
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积极参加文明卫生宿舍创建、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
 
 
劳动
态度
13
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2
 
 
1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
 
 
 育(满分40分)
15
(评分标准见评分细则)
40
本栏不互评
 
满分10分
体育成绩
16
一年级
3.5
 
二年级
4
 
身体素质
17
一、二年级
2
 
三年级
5
 
课外
活动
18
积极参加课外锻炼,一、二年级
4
 
三年级
5
 
军事
素质
19
军训总评成绩,优秀2分,良好1.5分,合格1分
2.5
 

说明:德智体各项积分均不得超过三项所设定的满分。超过满分的项按德智体项目满分记。
 
素质拓展分(满分20分)

分类
序号
评分细则
互评
班主任
评分
 
 
 
 
 
 
 
 
20
担任学生干部(含班、院、校)满一学期,履行职责且在各方面均起模范作用者,视任职职级委员、副职、正职等具体情况,分别给予2-6分;
 
 
21
所在党(团)支部、班集体被评为院级先进支部或先进班集体,该党(团)组织支委会委员、班委会委员,分别记1分,第一副职记1.5分,正职记2分;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相应委员、第一副职、正职分别累计加1分;
 
 
22
义务献血、热爱公益事业,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包括与不良倾向作斗争、拾金不昧、救助伤残、抗灾抢险等),事迹突出者,记1-5分;
 
 
23
担任学校社团负责人正职、第一副职分别记3分、2分,所在社团在学校获奖分别加1分,在省(部)级获奖分别加2分,在全国级获奖分别加3分
 
 
24
积极报名参加全国、省(部)级各类学生活动者,每人每次2分、1分
 
 
25
凡在国家、省(部)级、校、院各级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作品者分别记8、6、4、2分
 
 
如上述发表作品有获奖者加记2分
 
 
26
获国家三、四级英语等级证书记4、6分
 
 
27
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证书者记4、6分
 
 
28
在上述情况的基础上,每升一级记2分
 
 
获得国家或省级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者记5、3分
 
 
29
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含集体项目)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者(参加者)(多项获奖可累计记分)
国家级分别记20、18、16、6分;
 
 
省(部)级分别记15、10、8、5分
 
 
校级分别记8分、6分、4分、2分
 
 
30
公寓宿舍卫生检查评比获得流动红旗
成员、宿舍长分别记1分、2分
 
 
 
 
 
 
31
违反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者,视具体情况扣1-10分
 
 
32
故意损坏或侵占学校财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视具体情况扣5-10分
 
 
33
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扣2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扣4分
 
 
34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8分、10分、15分、20分
 
 
 
 
35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者扣30分
 
 

说明:素质拓展分为奖励分与处罚分的代数和。当超过20分时,按20分记;不足20分则据实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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